我喜歡走路。
在香港生活,人會逐漸習慣依賴交通工具。時間就是金錢。即使短如徒步十分鐘的路程,都不介意花幾塊錢去坐車。當然,幾塊錢很輕,微不足道。常常ON FOOT地往來不同的地點,除了為省下那幾塊錢之外,我想讓自己做些沒意義的事情,不用花腦力的事情,慢下來。
走路,最初是拍拖的時候,為了多一點二人世界的時候,提早出門,一起花半小時走路去學校。他為了來接我,還得特地更早出門,在樓下等著,然後拖著手出發,差不多到學校附近的輕鐵站才鬆開。走路,是他教曉我的。即使直到現在,我還是喜歡走路。小孩最初學走路很難,但一但懂得了,就會轉化成身體一種自然的技能,不需通過大腦的控制就能自如地運動。教科書上說,心臟跳動是其中一種。腦袋停止運轉,只有雙腿提起向前放下,一直從何文田直到尖沙咀碼頭,我反而覺得在這段時間,才能感受到自己的生命。因為是真真正正自己選擇的,一件浪費時間的笨事情,好像變得有意義了。
所以,我想自己喜歡舊的時代,也不是沒理由的。古老的年代也有好的地方,但是對於西洋文化逐漸融合在東方文化的那個時代,像民國、像明治大正,那種複雜矛盾而形成的豐富之中,那個還有點笨拙的年代——跟今天比較起來,當時的科技發明好像還在拖人的後腿、把我們的步伐,拖慢一點——生活,要慢才能享受。
我也很享受跟你由銅鑼灣走到中環碼頭的那一段路,
回覆刪除看到平時都沒留意到的風景,
下一次也要試下自己走走,
讓自己也能在百忙之中跟自己談話一下♥
如果現代沒有繁忙的話,也不能感受到悠遊的美好:P
回覆刪除相信古代人沒有忙裡偷閒、珍惜悠遊的概念。
我腳短而且身體虧、所以不愛走遠路和樓梯
不過有人陪伴說說笑吃著東西在走,那就沒所謂了。